全国停车政策纷纷出台的热闹背景中,《停车》编辑部还是注意到一个巨大的空白点。那就是这些政策中,关于立体停车场的内容相对较少。究其原因,有专家认为,主要还是各地主管部门普遍缺乏对立体停车场的深入认识和驾驭能力,重视程度也有待提高。管中窥豹,让我们看看广州媒体进行的立体停车场调查!或许,这对全国众多城市都有着发聋振聩的标本意义。
广州停车难已成广大车主心中之痛,很多人因停车难经常发愁,有的甚至被迫卖车,然而能大幅度解决停车难问题的立体停车场,建设仅需一个月,审批却至少要一年以上。广州建成投产的立体泊位不到北京的1/52。面对广州中心区车位普遍40万元以上,广州《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立体停车场无论是效果、成本、施工时间和投资回报在广州都很有优势,发展严重滞后,主要是遭遇到诸多困境。
业内人士认为,对照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新《广州停车场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有的已提到却没能真正解决,有的则需要补充修改。
困境一
立体停车场设备定性模糊 审批难审批慢材料无从找
为何立体停车场在广州难以发展?
据广州停车场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立体停车场,尤其是通透式的立体停车场,完全是钢架结构,有的甚至连顶棚都没有。这在国家层面是定为特种机械设备,由质监部门审批主管。比如在广西南宁,消防安全距离外的立体停车场,只需要质监部门审批后即可安装。
但在广州,则要涉及房管部门、城管部门、建设部门等,由此引发审批难、审批慢,甚至审批材料无从找的情况。审批一年能下来,都算很快。
采访中,不少业主和建设企业纷纷表示,仅此一点就已经让很多对立体停车场有投资建设意向的单位、小区和投资者望而却步,有不少立体停车场申报两年都拿不到审批。而广州立体停车场公司也宁愿到几百公里外的城市发展业务,也不愿做广州单子,因为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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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学先进城市经验简政放权
业内人士认为,在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明确立体停车场特种设备属性,简化审批、奖金鼓励建设的情况下,广州不能再走老路,堵死立体停车场发展。
应该学习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简政放权。一是明确为特种设备,只由质监一个部门严格管理,避免多头审批管理;二是即便管理办法需要多个部门来共同制定,也应该设一个统筹的管理部门和处室,简化程序和申报材料,一次性申报审批,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间,如30个工作日内;三是剔除不合理申报材料,比如去设计院出建筑图纸这类“无厘头”的申报材料,真正做到不设卡。
困境二
立体停车没规划没地皮 闲置地无土地证难报批
据广州市停车场协会常务副会长潘国璠介绍,广州停车位缺口理论数据为120万个,且每年还要新增12万机动车,但征求意见的《新办法》却没有明确每年要新规划多少停车场,新规划的停车场也在逐年递减,实际就是中心区土地规划供给已难有空间,即便是换乘停车场的选址地块也所剩不多。而另一方面,很多目前在中心六区的闲置用地,又因为没有土地产权证明,而无法申请报批立体停车场。
据了解,目前已有部分利用闲置用地的停车场经营者,想投资申报改建立体停车场,但由于只有场地租用证明,而无土地证等产权证明,导致无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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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规划要跟上 限制要放宽
据潘国璠介绍,很多想投资试水立体停车场的老板,大多都为拿不到地而头疼,没有场地经营,再多钱再多热情也没用。
潘国璠认为:“立体停车场不同于一般露天停车场,在空间上需要位置,与其他建筑物需要一定距离,这就要求必须规划先行,明确这块地要用来建立体停车场。尤其是一些新建的大型楼盘,又不愿建足够地下车库的,更应该划出立体停车场预留位置。”
有业内人士认为,广州中心区规划土地就应该鼓励建立体停车场,压制普通停车场报批,并在政策上给予立体停车场优惠。
困境三
等同建筑物,改变容积率
将立体停车场设备定性为建筑物,除了会有审批难审批慢和多头管理等问题,对于开发商和房产所有者来说,还会影响整个地产项目的容积率。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本身政府地价就高昂,在此情况下又要求一户一泊位,建设立体停车场是否影响容积率则很关键。而且,在整个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如果将立体停车场设备定性为建筑物,则可能会影响整个地产项目的报批办证,甚至影响房产证和预售证,严重打击了地产商建设立体停车场的积极性。而如果小区已经售完,业主方过半要求建立体停车场,而其本身又影响整个项目的容积率,是否也会影响修改每一户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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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视为特种设备预留位招投标
对此困境,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要将立体停车场视为特种设备而非建筑物,避免规划或者业主增设时改变整个楼盘项目的容积率,同时也令开发商更支持建立体停车场。
针对目前越来越严重的“死库”问题(开发商为应付一户一泊位而建劣质立体车库,无法长期正常使用),有立体停车企业建议:将原本强制开发商按要求自建车库,改为允许开发商先预留空地和提供方案,并按市价将建设资金交给政府部门或者业委会公开招投标,为业主寻找更好的停车方案。
困境四
遇物业公司和周边居民反对
据立体停车企业负责人介绍,除了上述困境外,由于立体停车是新生事物,所以有时候在一些设有产权车库的小区,会遇到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及居民的反对。“有的开发商手里还有不少室内地下停车场等着高价出售,有的是业主已经花了大价钱买了地下车库的,他们当然不希望小区里在建立体停车场了。这样会让产权车位不再抢手,甚至贬值。”
本身房产面积大的业主(往往已买车位)以及开发商或者拥有产权的物业公司,却对立体停车场缺乏兴趣。只有小区停车矛盾已经很大,有车位的依然不够用(一家两台车以上)、物业管理成本激增的情况下,才会减少阻力。
4
建议:鼓励业主协商解决
而由于立体停车场影响周边居民的通风、采光、景观等问题,而导致周边居民反对建立体停车场的,也不是没有(但不是主要因素)。据业内人士和立体停车场业主反映,遇到这类问题,一般都是由业主来协商解决,比如改设通透式的立体停车场,或者保证消防安全距离,改善设备设施或者其他补偿解决。相关问题解决后,建设企业才会进场施工。
困境五
高度不超6米免许可证 仍难见效益
据停车场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室外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高度应当不超过6米,采用通透式的机械框架并宜采用垂直绿化进行遮饰,可免于单独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一规定,实际是为6米以下的立体车库开辟绿色通道,从而避免困境1、困境2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不过,多位资深业内人士,包括停车场协会相关负责人,均认为6米的标准太低了,仍难见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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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安全距离外10米高车库免许可证
一位从事十多年立体车库建设的项目经理告诉媒体,6米的高度只能建3层车库,如果底层只有3辆车的宽度,则整个车库只能停7台车,跟双层升降平移车库相差不大,性价比非常低。“可如果限定改为10米,则可以最多建6层车库,性价比要高得多。”这种观点被业内人士普遍认同。
广州停车场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由于本身规定了通透式结构,所以10米高和6米高,实际只是差了一层楼高,对周边采光、通风影响很小。所以,我们建议在消防安全距离保证的情况下,室外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高度应当不超过10米,采用通透式的机械框架并宜采用垂直绿化进行遮饰,避免对城市景观造成影响,可免于单独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困境六
想提高收费标准并不容易
除了审批管理的政策影响之外,投资回报率也是影响停车场经营者改建立体停车库的重要因素。
按照《新办法》的规定,立体停车场可在原来所属的收费标准上适度提价。然而在实际中,提价仍会受到多个方面的影响,比如医院的立体停车场,本身会受政府定价限制,仅按3元/小时收费。又比如住宅小区,收费标准也是政府指导限价,而《新办法》并没有细则,规定小区立体停车场对外收费能否增加,,幅度是否有上限。
此外,有的地方停车供求关系不紧张的,车主也会嫌立体停车麻烦,同等价位会优先考虑其他类车库,导致立体停车场难以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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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允许涨价甚至设定涨价上限
因此,有单位和住宅的业主建议,希望能明确允许公共立体停车场(医院、图书馆)、单位立体停车场和住宅立体停车场适当涨价,甚至设定涨价上限,提高立体停车场的投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