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记者从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郑州市将根据《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增加公共停车设施,进一步加大建设与管理力度,力争2016年年底前,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有效遏制乱停乱放现象。
本次扩建将对新建、改扩建和现有可利用的公共绿地、公园和游园等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建设停车场。《意见》要求利用公共绿地、公园、游园、学校操场的地下空间和暂时闲置工地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对市区停车区域进行重新调整划分,按照“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非居住区高于居住区、白天高于夜间、地上高于地下、长时间高于短时间”的原则,制定不同类别和不同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
按照规划,郑州市中心城区应建设169.4万个停车位,除去现有的50多万个和开发项目配建的98.9万个,大约还需要建设公共泊位20.5万个。意见明确了奖补政策,固定停车场采取招、拍、挂或协议出让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未享受商业开发政策的,奖补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建安总额的25%,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分担50%。
具体泊位奖励政策如下:独立建设的地下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2.2万元,附建地下立体机械式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2万元;停车楼每泊位补助1.4万元,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库每泊位补助5500元,垂直升降式机械停车库每泊位补助8700元;地面停车场不依附任何建设项目,使用达到两年以上的每泊位补助500元;临时停车场规模在100个以上的,投入使用6个月以上每泊位补助150元,在经营终止时一次性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