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以下称“第3号公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以下称“新许可规则”)已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落实好第3号公告和新许可规则,规范行政许可工作,针对实施过程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公室统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