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管理)局、财政局:
为破解我市“停车难”问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市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现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政府补贴资金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底,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