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后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中心城区将持续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综合调控停车需求,盘活存量停车资源,加强停车智能化管理,严格规范停车秩序,强化重点区域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将建立违法停车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驾驶人在同一地点的多次违法停车行为将记入交通出行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依法公示。
实施停车设施差别供给
整治停车场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
意见明确,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停车管理工作,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各区停车管理具体工作。
意见提出,中心城区将实施停车设施差别供给,划分为停车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对重点管理区实行停车设施有限供给,对一般管理区实行停车设施扩大供给,引导鼓励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改善停车供需矛盾。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进一步细化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优先满足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基本停车需求,统筹兼顾商业、办公等出行停车需求,并根据中心城区交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对停车配建指标进行评估、调整。
意见还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的停车设施配建数量及出入口设计进行审查,全面排查整治停车场(库)擅自停止使用或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
撤除不合理的路内停车泊位
鼓励相邻单位、小区互相借用停车泊位
意见提出,推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加大公共停车设施用地、资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积极推动停车楼、地下停车库、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建设。
研究利用城市绿地地下空间、桥下空间、“坡坎崖”地形高差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设施。
意见要求,严格控制路内停车泊位。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路内停车泊位开展全面排查,撤除不规范、不合理、影响道路畅通的路内停车泊位。建立路内停车泊位定期评估机制,将路内停车泊位数量严格控制在停车泊位供给总量的5%以内。
另外,中心城区将推动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非工作时间有偿错时共享,鼓励相邻单位、小区利用停车高峰时间差异,互相借用停车泊位;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等经营模式,合理统筹利用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等资源,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
建设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在停车收费方面,意见提出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
中心城区将完善停车价格机制,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交通繁忙区高于外围区、交通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位置、设施等级、服务条件、停放时段、供求关系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定价,通过增加停车成本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
意见明确,鼓励停车换乘公共交通方式。在停车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站点规划建设停车换乘系统(P+R)等公益性停车设施,优化停车换乘系统设计,减少换乘距离,优惠停车换乘收费,引导汽车驾乘者换乘公共交通进入停车重点管理区。
另外,中心城区将进一步提升停车智能化管理水平。建立停车设施基础信息数据库,持续更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布局及停车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互通,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推行停车泊位统一编码制度。
意见还要求,建设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整合停车设施数据资源,打通停车信息资源数据壁垒,构建行政监管、车场管理、公众服务三大子平台,实现政府、企业、公众“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功能。推广停车诱导、泊位共享、预约停车、图像识别、不停车收费系统等停车智能化技术应用落地。
老旧小区周边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
医院停车泊位优先提供给就诊车辆
意见要求,综合治理老旧小区停车难题。结合城市更新,利用居住区闲置空间挖潜泊位资源,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定期排查清理长期占用停车泊位的“僵尸车”,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
另外,优化居住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适当利用周边路段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车需求。
意见还提出,优化医院内外部停车组织。引导鼓励医院职工停车需求向周边停车场(库)疏解,将医院停车泊位优先提供给就诊车辆。优化医院内部及周边交通组织,推行进出口独立设置、车流单向通行、增设临时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内外部交通循环。
同时,综合治理学校周边道路停车问题。针对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鼓励学校利用地下空间、操场等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倡导学校实施错时上学和弹性放学,有效缓解接送学生车辆集中停靠问题。
实施违法停车联动执法
同一地点多次违法停车行为将依法公示
意见提出,要加强停车管理执法。
遵循“先重点后一般、控制和疏导相结合”的原则,依据道路交通拥堵状况,设立停车严管区、示范路,严肃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培养群众良好停车习惯,逐步扩大示范带动效应。
同时,中心城区将实施违法停车联动执法。城市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建立违法停车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将驾驶人在同一地点的多次违法停车行为,记入交通出行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依法公示。
意见还特别提出,要调动社会力量维护停车秩序。结合《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由“门前三包”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告、制止,并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