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加快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计划到2025年,全省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十四五”期间将累计建设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0万个。
形势:全省停车位尚有约21.67万个缺口
据统计,全省城市小型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457万辆,实际已有各类停车泊位435.4万个,尚有约21.67万个缺口。城市“停车难”问题已倍受政府高度重视和市民广泛关注,尤其是医院、学校、大型商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已愈发凸显。
城市停车设施是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如何加快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改善交通环境?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和发展工作。
计划到2025年,全省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十四五”期间累计建设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0万个。
计划:今年新增建设5.4万个公共泊位
近年来,全省积极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指导。坚持规划先行,加强源头管控,对于大型公共建筑、重要道路、新建商业区等项目建设,坚持先期开展静态交通影响分析和评价,规范控制停车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并结合旧城和老旧小区改造、地产开发、广场绿地、交通设施用地等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省住建厅将牵头加快组织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把城市停车场建设纳入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根据计划,三年全省设区城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7.2万个,截至2020年底,实际已完成15.4万个,今年计划建设5.4万个,有望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要求:加强停车设施用地和资金保障
安徽要求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明确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停车场布点,预留停车场建设用地,将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规划配建停车位,一并纳入新建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统筹安排新增用地指标,保障公共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用地需求;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原有平面停车场,鼓励扩容改造为立体机械式停车设施,节约建设用地。
建立健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考核,指导各市政府有力有序保障城市公共停车泊位供给,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盘活存量停车资源,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实行错时停车。积极推进文明交通,引导各地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等,大力破解停车难、整治车辆乱停放等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目前,省财政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连续两年,分别安排省级专项补助资金8000万元、8766.6万元,奖励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今后,全省还将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大力拓宽城市停车场建设资金渠道。比如,充分利用《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发行债券专项用于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拓宽停车场建设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