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我部组织北京建筑大学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 [2019] 8号)的要求,由北京建筑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对《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进行局部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相关术语的补充;
2. 对电动机动车与电动非机动车停放位置与空间等要求进行相关条文的规定与补充;
3. 对机械式机动车库的停车设备与停车空间等进行相关条文的修订与补充,
4. 对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机械式机动车库建筑设备内容进行条文的修订与补充。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建筑大学(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邮编:100044)。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大学
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
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中建钢构有限公司
西安蓝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普瑞充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建德机电有限公司
青岛华通石川岛停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智远弘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马 英 郭晋生 刘晓钟 王 哲 刘玉龙 姚红梅 钱 平 周 军 孙 巍 杨永红 申 刚 阮周良 徐振幅 张 敏 李仲军 李文涛 李文波 林伟通 胡 帅 王军利 张国喜 毛健民 梁 军 金 磊 王胜利 闻震宇
1.电子邮箱:maying@vip.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邮政编码:10004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
附件: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