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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出台社会投资停车设施补助政策 投建停车设施最高补1000万元

来源:中国重机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   日期:2019-08-21  字号         颜色  

        深圳特区报讯 有划线停车泊位32.56万个的福田区,工作日中心城区停车场仍多处于超负荷状态。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日前,福田区出台社会投资停车设施补助政策,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目前,已建成16个社会资本投资的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增加车位近2000个。

        据福田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福田区停车泊位密度高达0.57万个/平方公里,但工作日福田区仍有近40%的停车场处于超饱和状态,停车位非常紧张。

        除了通过政府投资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福田区通过出台补助政策激发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的活力。根据日前印发的《福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项目投资40%给予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每个车位最高3万元、立体停车建筑物每个车位最高5万元支持,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什么样的公共停车设施可获补贴?根据《实施细则》,由社会全额投资且建设与运营手续完备,可使用年限3年以上并与政府智慧停车平台对接的公共停车设施可获补贴。符合标准的公共停车设施,按照不同类型和标准予以补助。

        具体来看,可享受补贴的停车设施主要包括立体停车建筑物和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两大类。其中立体停车建筑物分为地上停车建筑和地下停车建筑两种类型,分别按2万元/泊位和5万元/泊位的标准予以补助。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类按技术领先性和建设成本制定补助标准,AGV搬运型智能机器人可按3万元/泊位进行补助;平面移动型、巷道堆垛型、垂直升降型和垂直循环型等全自动停车设施按2万元/泊位进行补助;无避让式、简易升降类和升降横移类等半自动停车设施按8000元/泊位进行补助。

        补助资金分三年完成拨付,实际使用年限未达到3年的项目政府可收回补助资金,以鼓励停车设施项目长期运营,切实做到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

        此外,福田区发挥政府投资引领作用,加强公共资源配套,在公园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中,已有22个公共配套项目嵌入公共停车场建设内容,并综合考虑人口密度、拥车水平、公共交通便捷水平等多项指标,及时规划推动项目建设。

 

福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docx
文件类型: .docx 福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docx (17.55 KB)